关于廊坊市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9467公顷(其中耕地0.3669公顷、非耕农用地0.5798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关于本站我给网站提建议
主办单位: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河北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1300000044
地址:石家庄红旗大街80号邮编:050051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以上; 访问量:
你市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9467公顷(其中耕地0.3669公顷、非耕农用地0.5798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