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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admin6个月前 (01-02)廊坊厂房信息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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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文本(征求意见稿)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 I 目录 前言........................................................1 头部章规划背景.............................................3 头部节大王古庄镇概况...................................3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3 第二章规划目标.............................................6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7 头部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8 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10 头部节农用地保护与利用................................10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控....................................13 第三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5 第四节土地整治安排....................................15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管制..........................17 头部节土地用途分区....................................17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2 第六章村级土地利用控制....................................26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7 附表.......................................................29 表1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29 表2大王古庄镇2015-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0 表3大王古庄镇下辖行政村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1 表4大王古庄镇下辖行政村2015-2020年土地利用指标控制表32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1 前言 乡(镇)级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中的基层规划,是 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大王古庄镇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和空间布局,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 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部门用地矛盾,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 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根据武清区下达大王古庄镇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编 制《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了全镇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引导全镇 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是实行蕞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 文件,是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14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 划范围为大王古庄镇所辖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4813.93公顷。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2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5.《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06年); 6.《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 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10); 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1.《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 土资规〔2016〕10号); 12.《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区 县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土总 规〔2016〕1号); 13.《武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4.《天津武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15.《天津武清区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 16.《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文件。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3 头部章规划背景 头部节大王古庄镇概况 大王古庄镇位于武清区西北部,北与高村乡相邻,西与河北 省廊坊市接壤,东与白古屯乡毗邻,南与城关镇交界,位于京、 津、冀交界处,是武清区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京津城际铁路在 镇区东部接边而过,京津塘高速公路、大王公路的穿境使得大王 古庄镇交通条件十分便利。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林木、果 树、苗木资源丰富。 2014年,大王古庄镇下辖17个行政村,其中17个行政村包 括北刘庄、陈各庄、大王古庄、大营、丁辛庄、董家庄、韩指挥 营、距城堡、利尚屯、聂辛庄、聂营、前侯尚、水活铺、宋家场、 小王古庄、枣林、张家场。 截至2014年底,大王古庄镇总户数7288户,其中农业户6454 户,非农业户834户;总人口23713人,其中农业人口21138人, 非农业人口数2575人。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4813.9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 积334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47%;建设用地面积1417.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44%;其他土地面积52.17 公顷,占土 地总面积的1.08%。 (一)农用地 全镇农用地面积为3344.33 公顷。其中,耕地2539.85 公顷, 占农用地面积的75.94%,以水浇地为主,主要分布于大王古庄、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4 利尚屯和前侯尚等地;园地173.4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19%, 以果园为主,主要分布于前侯尚和利尚屯等地;林地206.64 公顷, 占农用地面积的6.18%,以其他林地为主,主要分布于大王古庄、 丁辛庄和前侯尚等地;其他农用地424.3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2.69%,以沟渠为主,主要分布于大王古庄和利尚屯等地。 (二)建设用地 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417.43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233.89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7.0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 地183.54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95%。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298.33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 21.05%,以建制镇用地为主,主要分布于大营和陈各庄等地;采 矿用地38.16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2.69%,主要分布于小王古庄 和利尚屯等地;农村居民点用地897.40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63.31%,以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主要分布于 聂营、大营和韩指挥营等地。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中,交通用地142.55 公顷,占建设 用地面积10.06%,主要为公路用地。水利设施用地31.57 公顷, 占建设用地面积2.23%,以水工建筑用地为主,主要分布于前侯尚 和利尚屯等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42 公顷,占建设用地0.66%, 分布较为零散,主要分布于大王古庄和丁辛庄等地。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52.17 公顷。其中,水域31.30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0.00%,主要 分布于前侯尚和利尚屯等地;自然保留地20.87 公顷,占其他土地 面积的40.00%,分布较为零散。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5 二、土地利用特点与问题 (一)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少 全镇人口密度4.93 人/公顷,人均占有土地0.20 公顷。土地资 源紧缺,尤其是耕地,人均占有量仅为0.11 公顷。 (二)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全镇土地利用率为98.92%,高于全区97.32%的平均水平,可 用作土地开发的未利用地很少,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 (三)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集约度有待提高 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存在农村宅基地乱建现象,农村居民点 建新不拆旧形成了农村建设用地分散和浪费。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6 第二章 规划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以科学保护耕地为前提,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统筹安排农用地。重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活、生态、间隔等多 重功能,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 农用地结构与布局。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 护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至2020 年,大王古庄镇耕 地保有量不低于1370.63 公顷(20559 亩),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不低于1348.52 公顷(20228 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以集约高效利用建设用地为目标,坚持需求引导与供给调节 相结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积极盘活 存量建设用地。规划至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555.88 公顷(23338 亩)以内,比2014 年增加138.45 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357.14 公顷以内,比2014 年增加123.25 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 年,交通水利及其他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8.74 公顷,比2014 年增加15.19 公顷。 三、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严守生态红线,落实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1626.28 公顷。严格 保护并控制对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区 域及周边控制范围内各类用地的生态建设。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7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头部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 实“十三五”期间植树造林任务,合理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稳定农 用地规模。规划至 2020 年,大王古庄镇农用地总面积调整到 3221.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91%,比2014 年减少123.33 公 顷。 规划至2020 年,大王古庄镇耕地面积调整为1370.63 公顷, 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2.55%,比2014 年减少了1169.23 公顷。 规划至2020 年,园地面积达到34.65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 的1.08%,比2014 年减少138.82 公顷;林地面积达到1432.46 公 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4.47%,比2014 年增加1225.82 公顷;其 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383.26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1.90%,比 2014 年减少41.11 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至1555.88 公顷,占土 地总面积的32.32%,比2014 年增加138.45 公顷,重点保障交通、 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以及民计、民生项目用地,优化建设用地 结构与布局。 (一)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 年,大王古庄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57.14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7.23%,比2014 年增加123.25 公顷。 其中: 城镇用地面积控制在917.95 公顷以内,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8 积67.64%,比2014 年增加619.62 公顷,规划期内,不再安排采 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比2014 年减少了38.16 公顷;农村居民 点用地面积控制在439.19 公顷以内,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32.36%,比2014 年减少458.20 公顷。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至2020 年,大王古庄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调 整为198.74 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77%,比2014 年 增加15.19 公顷,重点优化及提升镇域内部路网,强化对外交通路 网,保障过境交通、村镇道路及公共车站等用地需求。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 年,大王古庄镇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37.06 公顷, 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7%,比2014 年减少15.12 公顷。其中: 水域用地面积调整为30.93 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83.47%, 比2014 年水域用地面积减少了0.37 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 6.13 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16.53%,比2014 年自然保留地面 积减少14.75 公顷。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 大王古庄镇位于武清区西北部,耕地主要集中于利尚屯、大 王古庄、北刘庄、小王古庄和枣林等村;林地主要集中于丁辛庄、 大王古庄、前侯尚、利尚屯和距城堡等村庄;其他农用地主要集 中于利尚屯、前侯尚、小王古庄、北刘庄和大王古庄等地。 二、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化 充分发挥京津城市发展主轴与天津西部城镇发展带交点上的 优势,通过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镇区周边的自然村迁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9 入,确保镇区核心功能的提升、开发区产业的升级。 规划期内,不再安排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工 矿废弃地复垦,恢复矿区生态功能。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优化 规划期内,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复垦和新农 村建设。结合城镇用地布局,引导农村建设用地适度集中;引导 新农村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尽 量避免占用优质耕地。 四、合理布局基础设施用地 优先保障“十三五”时期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修建 完善唐廊高速公路,提升镇区对外沟通能力;修建三、四级公路, 加密大王古庄镇路网、改善现状镇村道路路况,优化及提升镇域 内部路网,方便居民出行。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10 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 头部节 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一、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 (一)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落实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强化对非 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新增建设用地或临时建设用地均 应尽量避让优质耕地。规划至2020 年,大王古庄镇耕地保有量不 低于1370.63 公顷(20559 亩)。耕地主要分布在利尚屯、大王古 庄、北刘庄、小王古庄和枣林等村庄。 杜绝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禁止建设项目以“以租代征”、“未 批先用”等手段非法占用耕地。加大对耕地灾毁的防治力度,减少 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耕灾毁耕地,积极治理退化耕地, 加强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与论证, 把是否占用耕地作为评价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优先占 用低等级的耕地,尽量少占或不占优质耕地。 凡不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 耕及植树造林计划的,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有计划、有步骤 地推进农业结构化调整和生态退耕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增 加耕地的方向发展,对于尚未按照规划实施植树造林的区域严格 按照耕地进行保护。 (二)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 加大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力度。明确村耕地保护 有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占一 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开垦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 当的耕地。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11 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加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推进坑塘水面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用 地整理、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充分挖掘后备土地资源,鼓励剥离 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切实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 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拓 展耕地保护内涵,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管护并重。 (三)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加大对中低产田的改造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强化粮食生产 基地的发展定位。引入信息技术,倡导精确配方施肥、定点施药, 确保耕地有效投入,降低生产成本,避免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 染。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应当用于新补充耕地、劣质地或 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逐步推行规模化经营、整体承包、土地流 转等多种耕地管理方式,提高耕地综合利用效益。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划定永久 基本农田1348.52 公顷(20228 亩),形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实行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主要集中于利尚屯、大王古庄、北 刘庄、小王古庄、枣林和水活铺等村。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 入图库”等工作,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到地块,确定边界、面积、 地类、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真正落地块;要逐级签 订保护责任状(书),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 在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内土地 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制规则。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12 (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永久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基本农田 布局,不得擅自将不稳定耕地、劣地、坡地、生地划入永久基本 农田,不得随意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边界。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 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除法律规定的能 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之 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法定条件,需 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 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 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符、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 农田。对基本农田保护不力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镇政府 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探索完善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措施,与 整合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生态补偿机制等相衔接,适时建立耕地 保护基金,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管护、改良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贴,调动广大农民保 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三)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规划期内,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 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行建设占用的耕地耕作层剥离 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 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 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 复力度,不断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当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13 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 三、其他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一)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在落实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植树造林和生态退耕任 务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充分利用镇区内丰 富的农业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 业,优化农业用地布局。 (二)鼓励发展高产高效设施农业 做好设施农业调查和规划,引导设施农业合理布局与规模化 经营,鼓励利用废弃地、边角地和其他非农地,因地制宜发展设 施农业。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严禁以设施农业的名义进行非农 业建设。引导设施农业不破坏耕作层,不减少耕地保有量。 围绕中心村大力发展蔬菜种植、蔬菜加工,围绕特色村发展 郊野生态农业观光、林果种植、香椿等果品加工,深度挖掘和发 展文化旅游。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控 一、城镇用地控制 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调控,合理调整土地空间结构。规划至2020 年,大王古庄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7.95 公顷,占规划土 地总面积的19.07%,主要集中于大营、陈各庄、聂营和韩指挥营 等区域。 规划期内,全面推行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提高建设用地节 约集约利用程度。同时,在规划期内,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用房、养老设施、健身场地等公益性项目 用地需求。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14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引导 规划期内,大王古庄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439.19 公 顷,占规划土地总面积的9.12%,结合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 乡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农村居民点利用的相关要求和布局,一 是将纳入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直接转化为规 划城镇建设用地;二是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 地增加相挂钩,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居民点迁并整合,控制自然村 落的无序扩张,使分散的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规划期内新增农 村建设用地主要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预留。 三、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控制 积极有序地推进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实行存 量建设用地复垦和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相挂钩;规划期末, 白古屯镇无采矿用地,优先利用现有存量、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 闲置地和废弃地;严格控制新增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四、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 大王古庄镇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98.74 公顷,占 规划土地总面积的4.13%。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交通、水利、能源 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线或布局,结合全镇农村居民点及产业分布, 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以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为指 导,保障镇区内部和村庄内部后续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 设,重点修建完善唐廊高速公路,完善骨架路网,提升镇区对外 沟通能力;修建三、四级公路,加密大王古庄镇路网、改善现状 镇村道路路况,优化及提升镇域内部路网,方便居民出行。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15 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落实生态红线 (一)划定范围 对接京津冀及天津市生态用地格局,落实生态红线,推进退 耕还林和植树造林,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天津市政府已 批复的生态红线范围,大王古庄镇的生态用地面积为1626.28 公顷, 占规划土地总面积的33.78%。 (二)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禁止或限制与主导功 能不相符合的建设活动。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4〕13 号) 进行严格管控,不得随意修改。区内除已经市政府批复和审定的 规划建设用地外,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生态黄线区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管理,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必须 符合经市政府审批的规划。 二、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 积极落实国家、天津市的植树造林和生态退耕战略,加大土 地整治力度,提高农田林网绿化率;加强城镇外围及内部绿化网 络建设,在村庄整治中坚持生态优先,注重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搞好交通干线两侧绿化建设,建成贯通城乡、覆盖全镇的林网防 护体系。 第四节 土地整治安排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合理引导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开发整理为耕地,加强田、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 16 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各项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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